关于推荐2020年度“江门市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出处:    来源:   日期:2021/03/25 18:29: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团组织:

    根据团市委《关于推荐2020年度江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相关安排,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学生参评2020年度“江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如下: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0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三、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四、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五、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县(市、区)、市直单位、高校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请推荐个人经团组织、党组织审批后,于2021年3月29日17:30前将纸质版申报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1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 系 人:杜老师

    工作邮箱:wydxtw@126.com

 

    附件:2020年度“江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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