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增强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其在搭建学校与学生桥梁纽带、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五邑大学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现需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推选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现将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名额215名,代表人数分配到相关学院(附件1)。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五邑大学学生会章程》要求,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部)学生会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部)、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学院(部)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大会代表须为五邑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关心学校事业改革和发展,密切联系学生,能真实充分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心表达学生意愿,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表格材料上报方式
请各级学院(部)根据推选结果填写《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名单汇总表》(附件2)、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0年10月29日20:00前将推选的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发至邮箱:2793298306@qq.com,纸质版经学院(部)审核盖章后送至学生活动中心101办公室(林晶晶老师)。电子邮件主题格式:“某某学院(部)第十四次学生会代表材料”。
召开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级研究会组织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选代表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学代会联系人:林晶晶 联系电话:13929036111
附件:1.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名单汇总表
3.五邑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
五邑大学学生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