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当前的推优工作包括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为有效指导各学院(部)团组织顺利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积极分子推优工作开展时间:10月26日-12月18日
发展对象推荐人选推优工作开展时间:10月27日-12月18日
二、负责部门
校团委组织部、各学院(部)团组织
三、工作指导文件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指引》(由团委组织部下发各学院)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团组织认真学习有关工作指导文件,指导好各团支部,做好本次推优工作。
2.各学院(部)团组织需按时向校团委组织部上交有关推优材料。
3.各学院(部)团组织需及时审查经校三会推优产生的同学,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向校团委组织部上报。
4.本学期班级推优工作将实行校团委直接派监督人员到部分团支部抽查监督,并作为校团委意见以及各学院(部)推优目标管理方案的评分依据,请各学院(部)团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将由校团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推优入党工作负责人:
钱舒婷 13192785399
李颖岚 13822349561
校团委推优工作邮箱:tw_zzb03@163.com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