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社会类助学金、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助学金评定初审名单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1-15 】

全体师生:

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上各社会类助学金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土木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初审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土木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5-20221117日。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伟伦建筑馆206)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637;联系人:老师;电子邮箱:wyutjxg@126.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上级审核为准。

土木建筑学院

2022年11月15日

   土木建筑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社会类助学金初审名单的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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