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叶家康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乾亨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党支部推荐,报学院批准,我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获得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学金的初审名单(见附件)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 - 2022年11月9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并组织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名单以上级部门公示为准。
若对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异议,请向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637,联系人:林老师,来电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土木建筑学院
2022年11月7日
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各社会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