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5号)、《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我院2019—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二次)初审名单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2日。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伟伦建筑馆206)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372;联系人:陈老师;电子邮箱:wyutjxg@126.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上级审核为准。
附件:
20191120土木建筑学院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二次)初审名单(公示版)
土木建筑学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