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学院关于2019-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二次)初审名单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20 】

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5号)、《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我院2019—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二次)初审名单评选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191120-20191122日。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伟伦建筑馆206)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372;联系人:陈老师;电子邮箱:wyutjxg@126.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上级审核为准。

 


附件:

20191120土木建筑学院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二次)初审名单(公示版)

 

 

土木建筑学院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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