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13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工作部署,发挥“灯塔工程”思想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团委决定开展五邑大学2019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青年学生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通过对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充分发挥新时代邑大青年精神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广大优秀团员青年点亮自己、照亮他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五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

承办单位:五邑大学学生自律委员会各学院(部)分会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2日—5月23日

四、评选对象

五邑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五、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学业成绩优良;

2.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公益、社团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本人或团队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者优先入选;

4.往届校级“邑大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邑大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

(2)所学课程(含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曾挂科的同学(重修并且已通过的可以参评);

(3)2018-2019学年度有旷课记录的同学。

六、评选类型

1.学习之星: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勤学多思,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成绩优异,起模范带头作用;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对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获国家奖学金者优先入选。

2.学术之星: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或组织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校期间获省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荣誉,或在校期间曾作为第一作者(五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自强之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处逆境却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自立自强事迹突出;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

4.创业之星: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以创业促就业,富有拼搏精神,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涉及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要求,创业项目前景广阔;获省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荣誉者优先入选。

5.发明之星:刻苦学习,努力探索,对科学有强烈的兴趣;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有独特的创意和构想;热衷于创造发明和科学实验,动手能力强;本人拥有专利权或实物作品。

6.艺术之星:热心文艺活动,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较高的审美能力;积极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领域特长明显且取得一定成绩;获省级及以上文艺类竞赛荣誉者优先入选。

7.体育之星:体育竞技方面有一技之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在赛场上奋勇拼搏,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参与体育运动;获省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荣誉者优先入选。

8.公益之星:具有爱心和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投身校内外公益活动及暑期社会实践;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获评江门市“三星级”及以上义工荣誉;担任我校各级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者优先入选。

9.服务之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级学生组织、社团、班级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服务学校、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声誉;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担任我校各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者优先入选。

10.社团之星: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积极向上的社团活动,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方面贡献突出,在校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获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获评我校“四星级”及以上社团优先入选。

七、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2日—3月19日)

各学院(部)团组织、律委会分会根据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学院(部)“邑大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展板、“两微”平台、“广东青年之声”网站等宣传形式,在校内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学院(部)初选阶段(3月20日—4月16日)

各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选工作,自下而上挖掘先进典型,确定各学院(部)推荐的校级年度“邑大之星”候选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每名候选人需提交3张电子照片(能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风貌的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大于2M)。各学院(部)可推荐各类型“邑大之星”不超过1名参与校级评选,并于4月16日前由所在学院(部)团组织、党组织审核后,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yudid@126.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4室)。其中,院(部)级评选不设“邑大之星”提名奖,最终未获得校级“邑大之星”及“邑大之星”提名奖的候选人则当选院(部)级“邑大之星”。

(三)校级复选阶段(4月17日—4月20日)

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我校“邑大之星”候选人材料,并从中推选出五邑大学2019年度“邑大之星”及提名奖候选人,以事迹宣传和公示的方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四)总决选阶段(4月21日—4月24日)

在“五邑大学团委”微信订阅号进行网络投票,根据组委会评审成绩(占80%)及网络投票成绩(占20%)最终评选出10名2019年度“邑大之星”及10名“邑大之星”提名奖。

(五)公示阶段(4月25日—4月29日)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团委网进行公示。如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当选2019年度“邑大之星”及“邑大之星”提名奖。

(六)颁奖典礼(初定5月4日)

结合五四表彰大会,举行五邑大学2019年度“邑大之星”颁奖典礼。

(七)事迹报告会(5月23日)

举行五邑大学2019年度“邑大之星”事迹报告会暨“邑大精英说”。

(八)“邑大之星”巡回宣讲会(9月1日—11月30日)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邑大之星”巡回宣讲会暨“邑大精英说”。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各级团组织要紧密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以“邑大之星”评选活动为载体,充分结合“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动,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塑造学生典型,有效进行思想引导,文化感召。

2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各级团组要严格遵循评选要求,认真落实推荐、评选工作,结合学院学科特色,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在前期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推荐参与校级评选。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事迹分享会、“邑大之星”在线访谈、事迹微电影、组织候选人带头开展志愿实践服务等各类活动,加强对“邑大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并对优秀典型进行跟踪培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长期、深入的榜样引导和朋辈教育。

4.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部)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授予3个单位2019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具体评分细则请参考附件3。

附件:1.五邑大学2019年度“邑大之星”推荐表

2.五邑大学2019年度“邑大之星”学院推荐汇总表

3.五邑大学2019年度“邑大之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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