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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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泓善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上各社会类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土木建筑学院2018—2019学年上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初审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土木建筑学院2018—2019学年上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2日。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伟伦建筑馆206)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372;联系人:陈老师;电子邮箱:wyutjxg@126.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上级审核为准。
附件:
20181120土木建筑学院学院2018—2019学年上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初审名单(公示版).doc
土木建筑学院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