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上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初审名单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20 】

 全体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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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泓善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上各社会类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土木建筑学2018—2019上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初审工作已经完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土木建筑学2018—2019上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20-2018年1122日。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土木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伟伦建筑馆206)反映,联系电话:0750-3296372;联系人:陈老师;电子邮箱:wyutjxg@126.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上级审核为准。

 

附件:

20181120土木建筑学院学院2018—2019学年上学期各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初审名单(公示版).doc

 

土木建筑学院

2018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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