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17 】

2018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办函〔2018〕22号)的要求,2018届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暂缓就业现接受申请登记,有以下情况毕业生,推荐办理暂缓就业(供参考):

1.需要在毕业后两年内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情况以招录单位为准)。

2.毕业时,属于异地灵活就业(在非生源地就业),公司同意接收档案但暂时没有得到公司所在地人社部门接收的外地生源。

3.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4.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可以申请暂缓。

5.已通过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笔试,等待录取结果。

注:留学生及港澳台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委培生、定向生、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和升学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一、暂缓就业办理时间:

1.档案暂缓手续:(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楼204)

5月17日—5月27日,登录就业网:http://job.wyu.cn/login.php申请;

5月28日—6月1日,学院登陆系统审核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

6月22日—6月26日,各毕业生(必须是本人)到学院签定一式三份的《暂缓就业协议书》,自己保管一份(22日学院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条形码,26日学院把两份《暂缓就业协议书》交回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户口缓迁手续:(校园安全保卫处办理)(南主楼二楼东南角)

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无需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手续;户口已迁来学校的同学请于6月11日、12日内集中到校园安全保卫处办理户口缓迁手续。

注:办理了档案暂缓手续的同学如不办理户口缓迁手续(户口已迁来学校的同学),毕业后户口统一迁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计生证或结婚证明,建议办理暂缓就业学生提前办理流动人口计生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二、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时间安排

在今年7月15日前落实了单位,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统一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请学生提交有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并退还暂缓协议书;

在今年7月15日后落实了单位,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由本人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三、注意事项

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同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争取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2.常上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的网页(网址为http://career.wyu.edu.cn/),获取各种就业信息;

3.定期与班导师和校就业中心老师联系,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老师咨询;

4.离校时没有报到证,但需办理其它离校手续

5.妥善保管好暂缓就业协议书,以便凭此取消暂缓就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6.组织关系与组织生活以及预备期转正等请咨询各学院学工办。

四、联系方式

土木建筑学院:3296372;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3296252/3296257

校园安全保卫处:3296135

注:附件中包括相关通知、学生申请流程图、户口办理须知、缓迁户口协议书等,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务必了解相关政策。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2.学生暂缓就业申请流程

3.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4.缓迁户口协议书(本科)

5. 2018年研究生缓迁户口协议书(两年)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办函[2018]22号).rar 

2.学生暂缓就业申请流程.doc

  3.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docx 

4.缓迁户口协议书(本科).docx 

5.2018年研究生缓迁户口协议书(两年).docx

 

土木建筑学院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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