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五邑大学“校园十大读书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6-21 】
关于开展2016年五邑大学“校园十大读书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的文化氛围,引导学生勤于阅读、善于思考,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阅读习惯,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五邑大学2016年“书香校园”文化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我校“校园十大读书标兵”土木建筑学院初评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书香伴我成长

二、活动对象

五邑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全体本科生

三、评选标准

(一)热爱读书。制定合理的读书计划,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对读书有自己的体会和见解,能在学生中发挥模范作用。本年度书籍(含纸质书籍和电子图书)阅读量在50本以上,其中在学校图书馆1年的图书借阅量不得少于30本(含通过电子借阅机登记借阅的电子图书),教材和专业教辅书除外。

(二)勤于思考。结合个人兴趣爱好等选择本专业学习内容(教材除外)或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方面的书籍进行阅读,注重泛读与精读相结合,积极撰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

(三)积极参加书香校园文化活动,本年度至少参加一次读书主题活动如征文、书评、文化讲座等

(四)学以致用。将阅读的书籍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主动开展探究性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 综合表现优秀。思想端正,学习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度无挂科现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六)在校期间曾获“校园十大读书标兵”称号的不再参评(校园读书积极分子除外)。

四、活动时间及流程

第一阶段 各班级积极推举出参选人员

第二阶段 参选人员填写2016年五邑大学“校园十大读书标兵”推荐表并发送至tjxshxxb2015@163.com(时间:2016年10月25日前)


第三阶段 参选人员将读书书单(50本以上)、读书笔记或读后感3篇交至土木建筑学院院楼410(时间:2016年11月4日,会飞信提醒)

第四阶段 由学院老师及优秀学生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选(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

第五阶段 公布学院初评结果(2016年11月11日)

第六阶段 学校终评

1、时间: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2月30日

2、评选要求: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材料审核、读书座谈会、读书考评会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终评,了解候选人对书籍内容、知识的掌握程度,最终评选出2016年“校园十大读书标兵”和“读书积极分子”若干名,并予以奖励。

五、奖励制度

1、参与奖(若干):

参与本次初评活动的同学均将获得0.3第二课堂学分,同时获得综合测评人文素质测评0.5分。

2、入选奖(3名):

成功入选的同学获得学院颁发的证书以及0.3第二课堂学分,同时将获得综合测评德育测评3分。

六、其他

1、入选我院校园读书标兵候选人的同学将由我院提交其参评资料至校内进行学校终评。

2、参与评选的同学禁止出现评审资料抄袭的现象,否则取消其参选资格。

3、本次评选本着严谨、公平的态度,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或对活动疑问,可向学院负责人反映。

活动负责人:

吴国健:(15815799802/669802)

吴景辉:(13422556875/666875)


土木建筑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2016年6月21日

附件:2016年五邑大学“校园十大读书标兵”推荐表

点击打开链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