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现将学院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材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郑丽敏老师,电话:0750-3296592;邮箱:757980680@qq.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获得结果将以省级审核为准。
序号 |
姓名 |
拟推荐情况 |
1 |
王桂泉 |
申请高校资助 |
2 |
叶椿晟 |
申请高校资助 |
3 |
黄楚婷 |
申请高校资助 |
4 |
欧苑莹 |
申请高校资助 |
5 |
曾颖琳 |
高校申请上级资助 |
6 |
冯文旭 |
高校申请上级资助 |
7 |
梁桓绵 |
高校申请上级资助 |
8 |
麦卓妮 |
高校申请上级资助 |
9 |
周绮玲 |
高校申请上级资助 |
10 |
李凯美 |
高校申请上级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