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关于举办消防“微电影”拍摄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29

各院(系、部):

为 广泛宣传普及公安部、教育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努 力营造消防常识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全体师生防范火灾能力,学校与江门市消防局联合举办此次《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微电影”拍摄大赛。现将有关活动要求 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树立科学发展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为鼓励青年学生深入生活,深入实际,引导他们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生活,引导他们对身边的安全故事的思考,通过灵活便捷的DV工具,记录下典型案例,激发他们的探究兴趣,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和江门市消防局主办,校团委协办。

三、活动时间

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

作品征集时间4月1日至6月1日,作品评选时间6月5日-6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1、参赛对象:在校学生均可申报。

2、活动主题:用DV记录身边故事,用智慧创造精神财富。

3、作品申报的要求:

(1)参赛者要求

申报作品必须是消防安全故事,作品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完成,可以由教师或辅导员指导和协助,每项作品最多有3名指导人。

(2)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微电影影片微电影剧本两类,题材以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六部门发布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基本内容,主要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

(一)微电影影片征稿要求

1、突出消防元素,旨在普及消防知识和文化,将消防相关的内容自然地融入电影中;

2、故事结构完整,人物情感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作品时长在8-15分钟;

3、视频质量不低于DVD格式,视频比例4:3或16:9,分辨率不低于720*576或800*450,需刻录成DVD格式进行邮寄投稿;

4、标清格式为50I,人声音及音乐等混合在一起即可,需混合声道,请保留最低MOV或更高质量格式。

(二)微电影剧本征稿要求

1、突出消防元素,旨在普及消防知识和文化;

2、剧本梗概字数在3000字以内;

3、剧本以电子版格式投稿(WORD格式)。

五、评选规则:

科学性:选题、探究过程、方法和结论的科学性。DV作品要体现调查研究过程,故事情节清楚明确、完整详实。对存在的安全事故及隐患问题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案,道理的阐释要通俗易懂;

艺术性:拍摄、剪辑、制作作品的艺术性。创意新颖、风格独特;

教育性:体现平安和谐发展,寓教于乐,有感染力,内容健康、结构完整、寓意深刻、叙述流畅。

六、表彰和奖励:

设作品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元。

同时设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最具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题材奖等。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七、注意事项

1.参赛微电影视频及剧本一旦投稿,不可参加其他比赛,作品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使用作品进行消防公益宣传时将署作者名;

2.微电影优秀剧本、影片将统一推荐参加广东省乃至全国消防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

3.院(系、部)要积极组织学生踊跃报名,每个院(系、部)参赛作品不少于2件。

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参赛作品和项目清单(附件2),送交主楼705室,并发送电子邮件。作品上交截至时间:2013年6月5日。

联系人:张继君老师 (校党委宣传部)

(有需要消防知识相关视频资料可联系张老师拷贝)  

联系电话:3296241

电子信箱:zhangjijun527@163.com

消防知识咨询联系人:王参谋(江门市消防局)

联系电话:3160057,13822316119,传真:3160022。

 

 

 

                                    五邑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