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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开课制度

2010年05月12日 07:54  点击:[]

(2017年2月)

一、凡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包括双肩挑教师)必须经过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安排开课课程。

二、试讲内容由试讲者本人确定,但必须是本课程教学计划或与教学计划有关的内容。

三、试讲内容确定后,试讲者予以准备。

四、由部教学委员会全体成员和课程组全体成员参加听取教师试讲。

五、听试讲者必须认真按照“五邑大学听课记录表”中列举的十项内容考察试讲者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六、试讲时间为50分钟。

七、试讲完毕后,听讲者可对试讲者就教学中的内容进行质询和探讨。

八、听讲者对试讲者进行评议,试讲者不参加。

九、将评议结果告知试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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