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学院教职员工日常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校外宣讲报备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报备对象
进行校外宣讲的全体教职员工。
二、报备范围
包括参加省市级党政机关单位组织的围绕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学术研究等方面内容开展的宣讲授课,应校外企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邀请进行的各类宣讲授课,均需向学院党总支履行报备程序。
三、报备内容
教师外出宣讲授课须将宣讲时间、地点、题目、宣讲单位、听众等事项向学院党总支报备。
四、报备程序
1.宣讲授课人在宣讲授课前(至少提前两天),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校外宣讲报备表》后,报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审批后报校宣传部备案。
2.宣讲授课人执行报备程序后,方可外出宣讲授课。
五、有关要求
宣讲授课人外出宣讲授课期间,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正确舆论导向,维护党的良好形象,确保宣讲授课内容与党中央精神保持一致,倡导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