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性质和特点,根据学期《教学进度表》的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其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又要防止负担过重。布置作业时,文科应明确规定“读、写、议”的各项要求。
(1)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确保质量。各门课程的作业力求全部批改,有些课程全部批改确有困难者,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批准可以部分批改,但不得少于1/2,且要轮换。
(2)教师对学生按时交作业、补交作业和缺交作业要区别登记,对批改的作业要签署日期、记载成绩,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
(3)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学生,在适当时进行讲评。
学生的平时作业成绩,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考核的依据之一。对无故缺交作业者,应在期末考试前两周督促其补交。
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要接受教研室、系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随机抽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