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四点半,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工第三支部在马兰芳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祝兰芳代书记主持。此次专题会重点讨论与学习了条例修订的内容与精神。《条例》第二条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进。同时,增强“四个意识”,是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基础,具有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条例》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位党员认真学习后纷纷谈了自己的学习和认识,党员同志们一致认为必须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作为党员必须要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高校教师,应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