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填写、上交“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时间:2016-05-11点击数:

各2016届毕业生: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个人学籍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请同学们填写时要高度重视,认真阅读表中的“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填写。除“班委鉴定、院系意见、学校意见”三项外,其它各项都由毕业生本人填写。为保持表格的整洁,填写之前请先打好腹稿,表中内容一旦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每人只有一份,若要补办需向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申请补购)。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1.毕业生本人需于5月16日前交到班级负责人。注意:个人资料和自我鉴定填写(自我鉴定的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毕业生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
2.班委鉴定:班委需要在5月20日前填好班委鉴定,交到本班班导师处。注意:各班班委需本着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充分尊重团支部评议的基础上,开会议对每个同学作出评议鉴定,并根据评定的结果报班导师审阅后填入班委鉴定中。最后应将班委鉴定意见告知毕业生本人。
3.院系意见:班导师填写院系意见,在5月25日前交到辅导员办公室。注意:请班导师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填写鉴定。

(注:请同学们在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填写个人学号,班长按学号排序后统一交学院)


附件《毕业登记表模板》,请下载参考填写。

毕业登记表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