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及《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院评选工作做如下补充说明:
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请于9月14日下午5:3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辅导员办公室。申请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拟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逾期不受理。
2.9月15日-9月17日,学院对申请者资料进行审核,学生党支部对申请者进行评议,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进入学院竞选展示环节。
3.9月18日晚,地点待定,召开轨道交通学院国家奖学金竞选展示会,竞选者从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工作实践等方面进行个人陈述,每人三到五分钟的时间,五分钟时间到需结束陈述。在外实习不能回校的竞选者,可在9月18日下午三点前把录制的展示视频发送到wyurtfdy@163.com。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和学生代表对竞选者的展示打分。总成绩由70% 2017-2018综合测评分和30%展示分构成。
4.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根据竞选者总成绩评定推荐名单,进行学院公示。